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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持临时证律师收5万元委托费后失踪
来源:荆楚网发布时间:2011年10月27日作者:

     原以为交5万元委托费给律师,被捕的老公可望获法律援助,哪知律师收钱后数月竟玩起“失踪”。眼看钱打水漂的黄女士欲哭无泪,昨日再次前往收钱“律师”所在的法律事务所讨说法。

  黄女士称,老公因涉嫌盗窃于今年6月14日被警方批捕,因他身体有病,家人希望请求法律援助依法办取保候审,“我是7月28日找到位于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这家法律事务所。”“当时接待我的是李律师,还向我出示了在事务所的工作证。听我讲完案情后,他说取保候审只用缴纳5万元委托费即可,他再三强调事不等人当天交钱最好。”黄女士称,当时听完此话就掏出了备好的5万元现金,交给这位“李律师”,对方收下钱后写了收据(如图)和承诺书,并告诉她过两天电话通知她来补签正式合同。

  但黄女士足足等了三天,没接到电话。“我只好打李律师电话,打了10遍,电话每次通了却无人接听。”黄女士情急之下,只好再次来律师事务所,讨要正规合同,却被事务所告知“不知这回事,李律师已经两个多月没来所里上班了”。

  昨日,记者陪黄女士来到这家武汉民伸法律服务事务所。该所张姓负责人表示,对李某收钱一事并不知情,得知后也曾打电话找过李某,未能成功。张先生强调,李某与事务所里少有合作,并非所里正式员工,其工作证是临时发放的。

  记者随后将此事反映至武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。得到答复是:李某虽具律师资格,但因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考核已不能再以律师的名义办理案件,尤其是刑事代理案件。针对收钱一事,律管处称当事人有权向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追究责任。